明明這樣決定了,為什麼那麼難過😢
去年十月在某商場(對,不想再提起這名字)矇蔽心眼買到假香水。
一連串的申訴,也跑了智保大隊,竟然錯過了報警告詐欺這件事。
今天是要來協商,以為對方不會來,等了很久都想走了,消保官進來後,對方代表也急匆匆的來了。
三言兩語就結束了,因為賣場只是提供給賣家拍賣物品,錢也不是給賣場,所以他們無法協助。
消保官說賣場有個資法的約束,不能提供賣家資料給我,也提醒我,賣家可能給假資料,報警也不一定找得到人。
但遇到這種假貨已經是詐欺,應該先去報警,我們報了,方向錯了。
我累了,私心想放過自己。
放下,才能往前走,可是我好難過。😢
murmur time 就此結束吧。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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