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寫這篇想很久了,也可能有在文章裡提過不只一次二次這樣的想法。
喜歡你就融入吧,不喜歡請走開!
真的沒有人逼你來看誰的文章,喜歡誰或支持誰,
套用在任何人都可以,平凡人到達官貴族甚至是國家元首都一樣。
你不喜歡可以發言,但要對事發言,而不是攻擊人身,
不喜歡現今國家元首,有很多方式去表達,
天天寫信給總統,天天寫信去任何你覺得他收得到的地方,
告訴他你的見解,怎樣才是一個好總統。
但不是丟書攻擊元首,然後以法律制栽時又說警察小題大作,
那元首的尊嚴在哪裡,他是一國的元首,你們不尊重他是否也不尊重自己。
你可以說我後悔把票投給他,那請等四年後再投票給你覺得會是好總統的人,
又或者你努力的發起罷免總統的聯署,如果全臺灣人民那麼討厭他,
罷免再怎麼困難,也應該會成功。
真的不是不停的去酸他揶揄他消費他,
恨不得吃他的肉啃他的骨喝他的血,
你們這樣也算anti-fan。
今天討厭女王明天討厭花猴永遠討厭某人,
這些藏在網路背後的人好可怕。
我是沒沒無名,只是寫著自己感想的人,
哪天anti-fan看到這篇文章,或許就爆了也不一定,
畢竟以他們的邏輯,他們覺得不對的就是不對。
哪裡管得著世界上有件事叫真理,
他們所認定的才叫真理。
真的很奇怪,你專門收集調查某人的言行舉止,
然後某天你覺得足夠翻桌了,就一次性的去攻擊,
不停的別人認錯,這樣還不能消你的氣,
可能要永遠消失在這網路世界你才會爽吧,
又或者什麼都照你的規距去做,是這樣嗎?
說穿了,你就是要別人認同你。
有事嗎?你們這些人!?
你們真的很正義誠實坦白嗎?
一件錯事也沒做嗎?
你指責某人不誠實時你完全純潔無暇嗎?
當你用自己的方式試圖將某人毀滅時,
你一點也不純潔,比你討厭的某人還黑暗!
自以為揶揄別人消費別人,到底開心在哪裡?
你懂不懂什麼叫選擇!?
不喜歡,就走開啦!!
到底哪裡聽不懂呀?
每天看到這種網路的黑暗,真的看到很抓狂。
剛才,我取消朋友一直在按讚的某個我不認識的FB作者,
FB有一連串的問題要我回答,最後是選擇傳訊息給我要隱藏的作者,
還是刪除我的朋友,我可以都不按,就離開,
我想了一下,選擇了發訊息給那位作者,
覺得她會一笑置之這種無聊的人寫的留言,
就更大膽的告訴她,看了她二篇文章,
結果都在消費別人為樂,這樣揶揄別人很不尊重人,
有一天她也會成為被別人揶揄的對象,希望她會記得這件事。
不管我再怎麼覺得這是該說的話,
我也和網路上的黑暗做了同樣的事,
只是我沒有那麼激烈的去說什麼,但還是不對的事。
還好能設定,我再也不用看她的文章了。
選擇,是你自己要負起責任的事,
不要再一直責怪別人了。
2014/10/07
- Oct 07 Tue 2014 22:11
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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