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寫這篇想很久了,也可能有在文章裡提過不只一次二次這樣的想法。


喜歡你就融入吧,不喜歡請走開!


真的沒有人逼你來看誰的文章,喜歡誰或支持誰,
套用在任何人都可以,平凡人到達官貴族甚至是國家元首都一樣。

你不喜歡可以發言,但要對事發言,而不是攻擊人身,
不喜歡現今國家元首,有很多方式去表達,
天天寫信給總統,天天寫信去任何你覺得他收得到的地方,
告訴他你的見解,怎樣才是一個好總統。

但不是丟書攻擊元首,然後以法律制栽時又說警察小題大作,
那元首的尊嚴在哪裡,他是一國的元首,你們不尊重他是否也不尊重自己。

你可以說我後悔把票投給他,那請等四年後再投票給你覺得會是好總統的人,
又或者你努力的發起罷免總統的聯署,如果全臺灣人民那麼討厭他,
罷免再怎麼困難,也應該會成功。

真的不是不停的去酸他揶揄他消費他,
恨不得吃他的肉啃他的骨喝他的血,
你們這樣也算anti-fan。


今天討厭女王明天討厭花猴永遠討厭某人,
這些藏在網路背後的人好可怕。

我是沒沒無名,只是寫著自己感想的人,
哪天anti-fan看到這篇文章,或許就爆了也不一定,
畢竟以他們的邏輯,他們覺得不對的就是不對

哪裡管得著世界上有件事叫真理,
他們所認定的才叫真理。

真的很奇怪,你專門收集調查某人的言行舉止,
然後某天你覺得足夠翻桌了,就一次性的去攻擊,
不停的別人認錯,這樣還不能消你的氣,
可能要永遠消失在這網路世界你才會爽吧,
又或者什麼都照你的規距去做,是這樣嗎?

說穿了,你就是要別人認同你。

有事嗎?你們這些人!?
你們真的很正義誠實坦白嗎?
一件錯事也沒做嗎?
你指責某人不誠實時你完全純潔無暇嗎?
當你用自己的方式試圖將某人毀滅時,
你一點也不純潔,比你討厭的某人還黑暗!

自以為揶揄別人消費別人,到底開心在哪裡?
你懂不懂什麼叫選擇!?


不喜歡,就走開啦!!


到底哪裡聽不懂呀?
每天看到這種網路的黑暗,真的看到很抓狂。

剛才,我取消朋友一直在按讚的某個我不認識的FB作者,
FB有一連串的問題要我回答,最後是選擇傳訊息給我要隱藏的作者,
還是刪除我的朋友,我可以都不按,就離開,
我想了一下,選擇了發訊息給那位作者,
覺得她會一笑置之這種無聊的人寫的留言,
就更大膽的告訴她,看了她二篇文章,
結果都在消費別人為樂,這樣揶揄別人很不尊重人,
有一天她也會成為被別人揶揄的對象,希望她會記得這件事。

不管我再怎麼覺得這是該說的話,
我也和網路上的黑暗做了同樣的事,
只是我沒有那麼激烈的去說什麼,但還是不對的事。

還好能設定,我再也不用看她的文章了。

選擇,是你自己要負起責任的事,
不要再一直責怪別人了。



201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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