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緣際會,有事要辦到地方法院,
第一次看到公證禮堂的樣子,
原來就是這樣呀。
看到閃閃的囍字,忍不住想說俗,
但再俗氣,一旦正式儀式開始,
我還是覺得很感動很感動。
忍不住傳簡訊唸好友,
為什麼當初公證不找我來觀禮,
我會多開心的恭喜她呀。
結果她說,現在不用公證,
就可以直接去登記啦~
欵欵,大麥先生,我們也來去登記好了,
反正沒人知道。 XD
結果我被拒絕了,我說:哼,第1008次拒絕我!
大麥很驚訝的說,哪來的1008次!?
(補:過十二點後再問一次,什麼時候來去登記?
他又不回答我,顧左右而言他,
哼! 1009次!)
在儀式結束後,法官說了意義深遠的話,
大致是要新人互相扶持,好好牽手過一生,珍惜緣份。
嗯,當你決定結婚了,那是多麼神聖盛重的事情。
每一句誓言,希望婚後不要忘記,
不要被生活種種被磨到忘了相愛的快樂。
祝福大家都幸福快樂,
不管單身或已婚或有男女朋友的人。
晚安,啾~
2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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