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昨天的米粉之後,我不想再浪費食物了,於是乎,下定了決心,
把冰在大麥家冰箱二個星期的"鹹水鴨肉",今天到公司當午餐吃。
先用熱水燙過一片,吃了以後,覺得沒有什麼怪味或不好的感覺,
所以全部都下水燙了,不過啊..我第一次知道什麼叫"鴨腥味",
我錯過了賞味期限,硬是冰了二星期,如果我下午沒拉肚子,
真是很幸運,但為什麼寫預告拉肚子呢?
因為我吃完之後,很由衷的感覺,我應該會跑廁所!!
話說,我還有一顆星期一晚上吃火鍋時,煮的白煮蛋,然後...
我也忘了冰,雖然天氣涼爽,星期二晚上大麥才幫我冰在冰箱,
今天都星期四了,嘛嘛,沒差啦,都要拉肚子了,
等等就也把白煮蛋吃下去了。
只希望,不會食物中毒到上吐下瀉兼進醫院,
我實在沒有臉說我吃了冰太久的食物。
全是自找的啊 冏~
那,就,
祝我不會拉肚子。 午安。
ps.我想po文時,就邊翻包包,找不到那個蛋,
我可能忘了拿,還在冰箱吧。 呃。 希望還能吃。 就醬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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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下班時在外套口袋摸到那顆蛋,我就邊走邊吃掉它了,
還真美味耶,尤其是煮的恰恰好,像唐心蛋那樣,好好吃~
啊,直到現在,還沒發生異狀,我只能說有點小走運吧,
這叫教訓,以後食物還是要在期限內吃掉才好(笑)...晚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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