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晚上開天窗了,不是因為太震驚難過捷運殺人新聞而寫不出文章,
是因為家裡電腦不能用....



下午四點多,我正在前公司和前同事們敘舊,
開開心心的這裡聊那裡聊,巡迴演出一樣。

突然美女同事很擔憂的表情看著我,對我說些什麼,
我一走近,她指著電腦螢幕說剛才發生了可怕的新聞。

一入眼是令人心驚的血紅畫面,
不知道誰對傷者亡者如此不敬,
拍下很清楚的照片。

陸續有新聞跟進,有些播出錯誤報導,
有些就在警局等待最新新聞。

其中有一段影音,我看了發麻。
有人留言說:還有時間錄影?
別人回:那是在蓃證。

我想,沒有人會喜歡拍下和歹徒對峙的畫面,
當下想的絕不會是想成名或可以高價賣給誰?
而是想錄下當時發生的狀況,不管自己會活著或變成下一個受害者,
必須要有人讓世人知道真相。

對於犯人自白,說想做件什麼大事,
很稀鬆平常的口吻,這種想法和態度比有意犯罪的人還可怕。

如此殘忍變態的行徑,如果再有什麼廢死聯盟的人跳出來要支持人權,
我想,請他們先面對傷者及亡者的家屬,
看著那些傷痛的家人的臉及眼睛說出:犯人也有人權。 這句話。

他有人權,在他犯罪之前,是他選擇了沒有人權的結果,
不是別人逼迫他,讓他失去人權的。

一個國家失去嚴謹的法治,肯定會崩壞的。

想到之前有一部電影「國定殺戮日」,我沒看這部戲,
但我看了電影大綱,一點也不想看這部電影。

殺人,竟然不用付出代價,
有那麼一天,是可以無限制殺人,
沒有任何罪,也沒有良心道德問題。

那不可以是真的,那樣的世界,我不敢想像。

新聞傳出後,很多人都說社會病了,說台灣人沒有危機意識,
如果是一個和平安樂的國家,為什麼要時時提防陌生人會殺害我?
我覺得這個邏輯想法好矛盾。

然後事情發生後,大家常第一直覺就要政府出來負責面對,
唉....我不能接受這種莫名的因果推論,最後都是政府的錯,
怎麼會這樣呢?

我不敢講這只是偶發的事件,不會再有類似事件,
可是不管如何,別人不該為你的任何不愉悅負責任呀!

這是你的人生,你該為自己負責....。



希望傷者快痊癒,亡者能安息,其家人們也能早日走出傷痛。

RIP  R.I.P.

2014/05/21

365-192之我需要小夜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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