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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除了巴黎聖母院大火的消息讓人感到心痛之外,
最讓人無言的新聞,莫過於歌手許志安,喝醉後和別人擁吻,
那個別人不是太太,那是小三?

我不想隨便稱呼別人小三,也不會說喝醉酒亂吻是對的,
所謂小三,應該是指他們郎有情妹有意,
愛自己另一半,也享受有新的關係(好爛)。

那像陶喆那樣,到底是把女生當床伴?還是小三?
那像成龍那樣呢?

我倒也不是故意舉男明星的例子,我只是不能理解
結婚前你很花很愛玩很色情,隨你!
決定結婚就該知道要忠於婚姻,為什麼都結婚了,
還要搞三捻四?

中午和大麥吃飯,閒聊起這個話題,
大麥的見解是:
一對一的伴侶制度是人類才有的,
在動物世界裡,只有部分是一對一,
大部分都是一對多,這是動物天性。

是嗎?天性嗎?
那我只能說會出軌的男女,保留了比較多的原始動物天性吧。



我很想不通的,還有一件事,
就是你們可以分分合合,風風雨雨的度過,
何以決定終身為伴時,還想要和別人怎麼樣?
那,那些年的分合及風雨,不僅諷刺,還讓人更難以接受或原諒...



本來,我愛你,再痛再怨,你釋出悔意,讓我感受真心,
會原諒你,只是時間長短,可能一開始覺得無法忍受或噁心,
時間久了,真正原諒你,接受你了,事情過了,日子也就繼續了。

可是,那麼多年的風雨考驗,竟還是會讓你出軌,
那或許你適合一個人,愛怎麼玩就怎麼玩吧,
而我,既使心痛難過,相信上帝會給我屬於我的愛情吧~


我猜想,許太太,鄭小姐,會不會這樣想?




 murmur  time   都說戲如人生,但這樣人生,也太狗血劇了....(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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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ach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