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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突然述說起當年的事,說他不工作,不想跑車,
開著計程車停在橋下,納涼一整天。

疑惑著為什麼說起那些故事,我並不想知道,
很直覺性的排斥和反感。

不是討厭她,而是不想親身經歷那個無用的他,
也不想感受她的憤恨和哀怨。

總覺得已經過去了,最大的女兒都四十有三了,
何必呢?再講他的不是,時間也無法倒轉,
講白一點,她當初不要嫁他就好了,
寧可一個人帶著女兒,好好生活,好好教育女兒,
如果當初她知道大女兒是最有能力也對家人最付出的話。

當然,千金難買早知道。



她說話的神情、口氣、態度,讓我不得不嘆息,
先是氣悶,後來一直想一直想就決定放下,
有些事,跟誰訴說都是無解的事,
她會有那樣的反應,也怪不了別人,
我不想粉飾太平,總是坦誠告知(但其實還是有修飾過了),
久了,她的觀感和想法就變成這樣了,
我該不該去改變她的想去?但改變她,可能要先改變別的事,
畢竟這只是果,因不在她。



常常想改變些什麼,除了覺得自己沒能力,
更多的是怕爭執怕改變。

日子過得平實,不好嗎?硬要掀起波瀾,
是不是太自找麻煩了?

可是如果真的平順,又何以常暗自神傷,
不致於淚垂,心裡並不好過,
日子久了,也會有病的。

尊重與改變,是會引起爭執的名詞,
要尊重一個人原來的性格,原生家庭的教育,
後天環境造就現在的樣子,但遇到不同生命體,
怎麼可能還保持著自我?肯定會為了交叉線的另一半,
做些付出包容及改變,好像還是有些限度的,
只在自己認知的程度裡去改變,再多一點,就變成強迫了。

矛,盾。



其實不太懂,那是什麼情況,
以前我不可以的,現在她都可以了。

除了這個,我沒別的話說了,尊重妳是個單獨生命體。

我們,只有更遠,也就沒的了。



2014/08/23

365-286之原來人鬱卒時,當假文青比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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