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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不說,也可以就發發脾氣,一笑置之。
但我想說,就當作告別吧。

我指的是一家我們已經減少次數去消費的早餐店,
今天的事件之後,我們再也不會去了,
不管他們怎麼忙又怎麼記不得餐點是幾號桌客人的,
我都能接受,但今天的事件之後,
真的不需要再去了。

大麥對於這家店已經不舒爽很久了,
(不舒爽頂多是不太喜歡,不爽是討厭)
是我喜歡這家的東西,附近那麼多家,
合我胃口的就這家。

今天大麥叫了個不蛋堡,阿堡來的時候上頭有紅紅的,
用手去沾還沾的起來,他有點動怒了,
我們等了很久另一份餐點來了,問小姐,
小姐拿去問麵包檯的人,我心裡想:你重做,才是尊重客人。
結果不到十五秒的時間,拿回來了。
心都涼了,我做過早餐店,
用肉眼一看就知道,只是捏掉而已,
也沒回答那是什麼。

大麥很不爽的吃下去,櫃檯負責唱名餐點和結帳的小姐,
特地過來道歉和解釋什麼事,
她說:紅色蠟筆不小心掉在麵包上,所以小姐重做了一份給你。

我立馬回:沒有,她只是捏掉而已。
小姐很驚訝的又去問了麵包小姐,我的耳朵如果沒聽錯,
她說:你沒藏好哦?
(我覺得一定是我誤會了什麼,不然,她怎麼會這麼白目???)


總之,最後她再三的道歉還說要做一份新的,
大麥雖然不爽,也不想賺這種免費的餐點。

最後結帳時,還是說不用付費。

 
回家的路上,我覺得自己做錯了,
我應該堅持付費,然後告訴她:我們再也不會來了。
 

今天是先生眼尖有看到,如果大喇喇的人應該就是一口吃下了吧?
我想問問麵包小姐,如果她家有小孩在外面吃東西,
也遭受店家這樣無良,不將心比心,不把別人健康當一回事的對待,
她會有什麼感受??

有毒有害人體的物品,即使只有一點點,他還是有害的,
你們這樣做生意,對嗎?

我只是要告訴你,做吃的生意,要有良心,
沒有良心,有一天你會做不下去。

再者,或許你不在乎,
但你們永遠失去了我們這二個客人。

我做早餐店,不管烤焦了吐司或漢堡,
都是自行吸收,重新烤一份給客人。

我姊總是說:你這樣怎麼對得起客人。

你們呢?



就這樣失去了一間可以吃的早餐店,
我們是賺到了,以後去健康有良的消費吧。


一大早的365。


午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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